Saturday, November 14, 2009

所謂思念

王菲的《我願意》裡有這樣的一句:思念是一種很玄的東西,如影隨行

來這裡久了,我想念的時間沒有減少,我有時會想,究竟是不是我想要的愈多,究竟是不是我不會滿足。我想念的人,我想念的事,會不會有一天都會放棄我,會不會有一天終究討厭我呢。

我的不安穩就好像倫敦的天氣,時而天晴,時而下雨,時而陰天,時而降風。

總想著,如果你在,那該多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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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業方面,我將會到一個專為無家可歸的人服務的機構去實習,上次那個實習會到十二月才開始,現在有一個新的也很不錯啊!

昨晚我跟FLATMATE SIV(係,我地以家FD左)去了她朋友的一個小畫展,第一次在晚上時份,拿著酒,在一個小教堂裡頭看展覽,好有趣的經驗,作品不多,只有廿多幅,她朋友佔了四幅,非常有意思,只是我甚麼人也不認識所以有點悶,但擠在小教堂看展覽的確是一個很不錯的經驗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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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無了賴的日子裡。最想得到的是一個擁抱。

Sunday, November 8, 2009

Bon Fire Night


甚麼是BON FIRE!? 法文的BON是GOOD的意思,BON FIRE NIGHT又叫作GOOD FIRE NIGHT。1605年一群極端天主教徒,他們因為不滿當時英國國皇JAMES I 不給予天主教徒同等權利,密謀於11月5日在國會大樓下爆破炸藥,最後有人怕更多天主教徒會在國會內被殺死而通報,爆破專家Guy Fawkes堅持行動最後被拘捕。bon fire就是指那場假如會成功的火災,事情沒有成功,英格蘭政府每年都在放煙花去慶祝事情敗北,要不然半個西敏寺會被爆掉。


我不明白。


其實都挺諷刺,火藥陰謀不成功,現在卻年年放煙花慶祝....!?!??!?!?!?!


不過怎麼都好,我在通訊網絡的斷路下,找不到priscilla,而在香港的陳小姐竟然跟我可以聯上,我和我的flatmate SIV一起到WOOD GREEN的ALEXANDRA PALACE看煙花,陳小姐,要是你都在,那該多好。


在英倫看煙花感覺非常良好,二千人也好,三千人也好,地方大,人群分佈在低密度的草地上,左邊是倫敦夜景,整個倫敦都在放煙花,我仰起頭,在那煙花燦爛的一刹,偷偷許了一個,但願能夠實現的願望。

Sunday, November 1, 2009

自由

如果你問我,要用一個詞語去形容在這邊這一些日子,我第一個出現在腦中的,就是「自由」。這並不是那種第一次離開父母好自由啊的那一種自由,是我第一次可以慢慢放下批判自己的那一種自由。

那一天我跟PRIS說,我就是太了解自己了,所以我很討厭自己,像我這樣的一種人,是很容易對自己作出批判,甚至會ALIENIZE自己的,我覺得自己不完美,其實沒有人是完美的,只是我總會害怕別人討厭我,你可以說我是自大,根本沒有人會如此看重你,但我天生就是這樣,那麼介意人家怎樣看自己,還好我一直幸運,遇上的,都是明白我的人。

我來到倫敦後重遇PRIS,和她在香港的時候共事過,但一直都沒有認真地說過話,然後她上年就隻身到巴黎唸表演,所以基本上,我和她,是直到現在才真正認識。簡直就是太過有緣地,她今年也到倫敦,也報讀了跟我同一個碩士,我們竟然在同一個城市,同一個學校,唸同一門科,做同一屆同學。

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嘛,說不清,反正就這樣跟她混熟了,然後還有Vicky,Vicky是sharon的好友,(其實pris和sharon從中學就認識了),Vicky在essex唸書,現在她有時間都會來倫敦,我們就經常hang out了。有趣的連繫,我們三人都認識sharon,然後我們三人在香港都見過面,最後我們相遇在倫敦。

而開學一個月,我認識了很多新的同學,慢慢地混熟了,我跟他們說了很多有關自己的事,我所有的回應都是正面的,沒有任何批判,沒有那些奇異的目光,沒有那些難聽的說話,我跟他們說有關妳和你的事,有一個同學竟然抱著我說"oh i m sorry, it must be hard to run a long d relationship.."(blah blah blah)我那一刻真的呆了,還記得我在香港的時候,跟一個認識的人說同一番話,得到的答案是"下..ok啦..唔好搞我就得架喇..."(小姐...我唔係o係人都鐘意架唔該)。

有時候我都明白我另一個gay的同學何以跟我come out的時候那麼小心翼翼,他說小時候在老家真的因為他是同性戀而被同學孤立,又或是言語上bullied,所以他不想在這邊都是這樣,我坦白的跟他說當一個bisexual都不是那麼容易,我弟都會說要不是gay要不是直,為甚麼會有人是雙性戀?我不怪他,他還少,只是連愛一個自己想愛的人都有問題的話,那生存究竟為了甚麼?

說實話我好害怕有人會不喜歡我,我是典型的sin eater,甚至有少許病態的程度,就算不認識的在街上碰見的我都會生怕有甚麼,只是當我走在倫敦,看見兩個老態初露的男人手牽手親吻,附近的人都不覺得驚奇,也不會投以奇異目光,我感覺到這邊的自由空氣,只少他們看得到未來,只少他們可以結婚。

我在英國有個契哥,我們相識十多年了,他是同性戀的,有一個晚上,他忽然跟我說,「有時我都會想,假如我是異性戀的話,生活一定會容易得多。」他是一個很重視家庭的人,而因為性取向這回事,他跟家人現在總是有種隔閡。所以幾年前開始,他就在這唸大學、工作、然後定居。


甚麼是自由,甚麼是開放,其實都是很個人的,倫敦當然都歧視的一面,HOMOPHOBIC並不是完全沒有的,或許我在這邊甚麼人也不認識,不用害怕在這邊抽煙會被家人老師學生看到,可以幹甚麼也行,在沒有中國人的情況下我經常說粗話咒罵,哈哈...或許你會覺得好無聊,但人生有一年可以完完全全肆無忌憚其實都是很不錯的。


這邊的人,縱然我深知一年後大家又會各散東西(是真正的東方與西方!),我仍然感到幸運去認識每一個你們。